山南地区服装定做店-山南地区服装定做
西藏人的服饰?
藏族主要分布在西藏、青海、四川、甘肃、云南等几个省。其中西藏是藏族的主要聚居地。西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服饰及其文化,这是民族传统文化与审美意识、经济生活的具体表现。
一、西藏服饰特点
藏族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服饰也具有游牧民族的特色,服装即要有很强的防寒作用,又要有散热的方便,使臂膀伸缩自如,并适应露宿的生活,当成卧具,并随身可以携带生活用品。服饰主要以袍状为主。
1、服饰基本结构是肥腰、长袖、大襟右衫、长靴、编发、饰品。
2、基本特征表现为品类繁多,可分为袍、短衣、坎肩、腰带、帽、靴、邦典、发饰,首
饰、佩饰等。
3、式样上分为:长袖袍、无袖袍。
4、质地上分为:锦花袍、绸缎袍、光板羊皮袍、氆氆、毛呢夹袍、素布袍等。
5、色彩特点表现为对比强烈,如红与绿、白与黑、黄与紫,并运用复色,金银线搭配使服饰色调明快而又和谐。
6、纹样方面主要以递增和排比的规律。
7、装饰品的广泛运用,装饰材料主要以金银、珠宝、象牙、珊瑚、松石等为主。
8、面料:主要以棉布、碴毽、绸缎、光板
羊皮、毛料、呢子等。
9、围裙:藏语称为“帮典”,是藏族妇女服饰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表示婚否的作用,形状有短、有长、梯形(藏北),有的以较宽的强烈对比色条相配,有的以纤细同类色组成娴雅温和的色彩,并与金银线搭配,每个地区妇女对“邦典”色彩及条纹的选择都有不同的观点。也有地区间的差别。
10、腰带:腰带是藏族服饰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有的以毛织物编织而成,有的则
以金属等贵重的饰件作为装饰。
11、藏靴:藏靴是藏族传统服饰的重要特征之一,靴子上的花纹也有一定的习俗
和规范。
12、短衣:一般是穿在藏袍内的,其特点是长袖。
13、坎肩:一些地区有穿坎肩的习惯,其款式也有地区风格。
14、项链:藏语称为“噶乌”,式样有两正方形交叉重叠,材料主要以金银两种,上面镶有绿松石和宝石,链子由珍珠、珊瑚、天珠等串成。
二、西藏服饰历史考证
关于西藏服饰艺术资料最久远的历史考证,并现存实物资料是“1978年8月到1979年8月在西藏昌都,发掘的一个距今四千六百多年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卡若遗址,卡若遗址出土的大量的骨锥、骨针,衣服原料,除兽皮外,还有利用野生纤维或兽毛纺线织成的布,出土的陶纺纶、线坠等器物证明毛纺织物的生产已经开始,还有少量简单的装饰品有垂饰、骨笋、镯、项饰、贝饰、石环、石珠等其质地有石、玉、骨、贝数种,而且这些装饰品多数都经过精心磨制光滑美观,说明早在几千年前藏民族祖先不但掌握了缝制衣服的技术,还具备了一定的审美意识①。”卡若遗址的发掘,填补了西藏远古文化一个空白,为西藏服饰发展史指出了一个远古的界限。
到吐蕃时期,藏族服饰文化有了较大的发展,“藏史记载,公元三世纪的拉脱脱日年赞时,吐蕃赞普的服饰已与众不同。出现了服饰等级的差异,藏王与官吏武将从头饰、帽、胸前的挂饰衣袍的式样各有不同,并以此区别职价的高低②。”同时服饰也受到中亚,如伊朗风格的影响,从松赞干布的服装上能看出这个影响。史载文成公主进藏时,带来了各种衣料和纺织技术,大大促进了吐蕃服饰技艺的发展,遗留下来的服饰资料,主要有布达拉宫藏王洞中的松赞干布、文成公主雕像,《步荤图》中禄东赞服饰等。
元代西藏正式隶属中央王朝,因而在文化的各个方面都与元王朝发生密切的交往,服饰上所受的影响也较大,尤其是藏族上层人士的服饰,如官员的顶冠“江达”(即圆冠),管家戴的“索夏”(即平顶围穗蒙古帽)等等。
明清两代中央与西藏地方的联系进一步加强纺织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大量的贸易往来,促进了服饰的发展。
三、西藏各地区服饰简要
“服饰,是一种物质文化,它的产生和发展与人类居住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③”。服饰具有性别表象,年龄表象,季节表象节日表象。
西藏地区地域辽阔,由于地理环境气候不同,自然条件差异很大,为适应自然环境,生活在不同气候条件下的地区,必然穿着也不同,各地区都具有鲜明特色的服饰区域性,并共同构成了丰富多彩的西藏服饰艺术。
西藏自治区的行政区域包括:首府拉萨市、日喀则地区、林芝地区、山南地区、那曲地区、阿里地区、昌都地区等,下辖七十多个县,各地区服饰虽具有共同的特点,但也有一定的差异,在服饰式样、色彩、材料、制作、穿戴、佩带等方面具有鲜明的地域性,不同地区的服饰都具有丰富的造型和绚丽多彩的色彩以及独具匠心的装饰成为西藏文化宝库中的璀璨瑰宝,并为世人感叹不已。
2017年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一、引进人才范围和对象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7年应届师范院校毕业生(非西藏生源、非西藏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引进人员可放宽至非师范院校)。
二、引进人才专业及数量
(一)中学:数学3人,物理3人,化学3人,英语3人,计算机3人(网络管理)。
(二)职业学校:民族服装与服饰1人,物流服务与管理1人,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1人。
三、引进人才条件
(一)报名教师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西藏教育事业,自愿进藏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立志本专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能在西藏山南市坚持工作八年以上。
4、具备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知识扎实,能够胜任高中(职业学校)本专业教学教研任务。
5、年龄在30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学籍的;
4、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情形。
四、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将个人简历投寄至snjy2008@126.com邮箱,简历投寄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5月30日;
2、资格审查:山南市教育局成立人才引进工作组,于2017年5月前往内地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报名情况及高校就业推荐函、个人自荐书,就政治面貌、专业、年龄、教师资格等情况通过电话或面试等形式完成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的主要材料: 2017年毕业生证明(学校证明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等),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个人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及奖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本人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学习成果、专业作品及其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政审和体检
1、时间:2017年6月
2、凡确定引进人员,由毕业院校进行政审,提交政审材料。引进人员要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签定就业协议
1、时间:2017年6月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保证引进人员的稳定,引进学生在政审、体检合格基础上与西藏山南市教育局签定就业协议。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报教育厅、人社厅审批,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进藏工作。
五、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被录用后属国家正式在编干部(属事业编制),工资按照西藏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月标准二类区7000元左右、三类区7500元左右),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享受工资调整,单位负责缴纳统筹部分“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每年利用寒暑假享受带薪休假和包干路费。毕业生按规定到西藏山南地区教育系统工作,试用期一年,且至少在西藏山南教育系统工作8年。
六、****
联系电话:山南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0893-7820226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
邮编:856000
联系人:扎西次仁 13908938089
邮箱:snjy20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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